2009年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开始报名
为支持美国中小学开设汉语和中国文化课程,国家汉办根据与美国大学理事会达成的合作协议,已经开始2009年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选拔工作。我厅受国家汉办委托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报名及初选工作,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国家汉办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参加美方专家来华面试的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请。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人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 志愿参加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符合《2009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1)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 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全职教学工作经验;
5、 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 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 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 优先考虑有汽车驾驶执照、中华才艺特长者和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院校毕业生。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并根据当地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
二、 申报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附件2)。请被推荐人选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院)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用英文如实填写的《健康史及体检表》(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8)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9)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
三、 派出待遇、要求和任职期限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将以如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提供志愿者待遇:
方式一: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使志愿者的总收入(含国家汉办提供的在美期间1000美元/月生活津贴)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收入相同。志愿者需自行解决食宿和交通,美方学校将提供协助。
方式二:美方接待学校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期间的交通和工作餐。国家汉办提供在美期间1000美元/月生活津贴。
教师派出单位应为其保留国内公职,工龄连续计算。志愿者教师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及我厅不承担协商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须向国家汉办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服务期限为1年(如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四、 选拔录取方式
1、 初选
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推荐18名候选教师上报国家汉办。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
2、 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州、市教育局和各高校以对国家和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各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含中职)的推荐,高校负责本校的推荐。请各单位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联 系 人:沈英丹 王涛
联系电话:0871-5141238
传 真:0871-5141355
邮 编:650223
电子邮件:bnxiaonan@126.com
地 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912室
附件:
1、 项目简介(中、英文) 2、 申请表(中、英文) 3、 健康史及体验表(英文)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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