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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新闻采访办理程序

一、凡持有新闻出版署核发记者证的中央和省内各新闻出版单位记者均可提请办理新闻采访业务;无记者证的,应提供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二、为方便媒体记者采访,媒体记者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申请采访。中央驻滇新闻单位和省内媒体专职负责教育口新闻报道的记者可直接到有关处室进行采访。
三、申请采访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受理,收到采访申请后,厅办公室须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获准采访的,由厅办公室安排有关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接受采访。
五、境外媒体申请采访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伟
电话:5141879
传真:514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