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云南省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jyt.y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邮编:650223,电话:0871-651418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全面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领导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提升公开响应能力,明确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负责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厅办公室牵头,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机关各部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协同配合,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教育领域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发展等热点问题的公开、解读、回应工作。2022年,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1288条,累计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1193篇。按时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共182件,并将2022年度办理总体情况和有关复文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依规受理公开申请,持续规范公开流程,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办理过程中主动与申请人加强沟通。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法人1件,自然人42件),办结42件,结转2023年度继续办理1件。
(四)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力度
加快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完成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11所,超额完成2022年省政府惠民实事任务。加强义务教育投入经费保障,下达新一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资金25.68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16亿元。推进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实施高等教育“121工程”。
(五)督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政务公开工作
督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2年11月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指导高校按要求完成本校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发布工作,推进高校招生、财务、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规范管理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页面展示,为公众打造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公开窗口。2020年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已完成IPv6改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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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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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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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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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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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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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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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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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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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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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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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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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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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 |
1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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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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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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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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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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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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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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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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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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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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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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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
(七)总计 | 41 |
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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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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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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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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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2年,省教育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如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优化,政策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深入等不足。根据存在的问题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充分领会、深刻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发布工作。
(二)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将政务公开融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政策解读,聚焦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回应。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整合优化门户网站栏目,用好微信公众号,打造信息公开矩阵。主动响应公众需求,规范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和“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受理、反馈机制,确保互动的时效性。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加强研判会商,依法依规妥善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面向各州市教育体育局和高校,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效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教育厅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